宠物医院是不是归畜牧管?
不是,现在没有专门管理宠物医院的部门或者机构 以前动物医疗行业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及医疗机构监督,2007年,国家兽医主管部门成立,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动物卫生工作,并负责组织动物疫病诊断、监测、流行病学研究及动物疫苗研制等工作。
同时,原卫生部出台《兽药管理条例》,对兽药研发、生产、经营以及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也相继出台,对包括宠物用药在内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颁布实施,立法上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畜禽”的定义,并对畜禽养殖业者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还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科学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的技术指导体系。
近年来,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动物诊疗活动加以规范。如《浙江省动物诊疗管理办法》提出,省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主管全省的动物诊疗活动;市(地)和县(市、区)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诊疗活动。
《上海市养犬条例》中则明确禁止个人买卖犬只,而从事犬只养殖、贸易以及诊疗等活动,须报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并由农业部门核发许可证。 很多城市都实行了犬类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如果没有经过免疫或者未取得狗证就被送到医院,医生是有权利拒绝治疗的。 不过,目前这些管理都属于传统动物检疫范畴,是事前预防性的管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