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宠物有哪些规定?
在上海市养犬办理流程中,首先要到公安部门进行审批,取得准养证后,再到卫生防疫部门注射疫苗,取得免疫证明,最后携带这两份材料到公安部门领取证件即可。
具体过程如下: 1、申办人带齐所需证件和证明到所属派出所,由民警接待; 2、承办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现场填写《犬类饲养登记申请审批表》;
3、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承办人员开出《自办临时狗证核发通知单》;
4、申请人持《自办临时狗证核发通知单》到指定的动物诊疗所(医院)进行健康检查,由动物诊疗所(医院)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书》; 5、申请人凭《动物检疫合格证书》及《犬类饲养登记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到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申请办理狂犬病疫苗接种手续,并取得《免疫证明》 6、申请人携《免疫证明》及已登记的《犬类饲养登记申请审批表》到所在地的派出所,经核实无误后,颁发《养犬许可证》,并发放编号的“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卡”。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7月1日起,市民如需办理各类养犬登记,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养犬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所在区的公安局办理。